第三十八章 见故友(1/2)
“难道是敖师姐或者秦师姐?”
任不欢猜测着拿起传音符,一道久违的声音传入耳中,让任不欢都有些反应不过来。
“是那家伙啊!”
他感慨一声,抛出乌金剑御剑向剑峰飞去。
传音符是两天前传来的,来自剑峰。剑峰有个和他来自同一个国家的家伙,因为天赋卓绝而一早被剑锋收入内门。
不过,那家伙来信倒是让人意外呢!
剑峰,山峰如一柄利剑直插云霄!
这剑峰根本没有山路,几乎就是垂直的悬崖,让人望而生畏。而且,你越是靠近,越是感受到一股锋利之意。
山崖上,“剑峰”两个超大的字深深的刻进了坚硬的岩石,每一笔都是锋芒毕露,仿佛有无数的剑影向你刺来。胆子小或者神魂不稳之人,恐怕会被这锋芒吓得失魂,足见其可怕。
“来人止步!”
一个身穿内门服饰的弟子踩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剑出现,看他左胸口绣着一柄剑,就知道是剑峰的守山弟子。
任不欢可不敢小瞧这人。
别看他的剑生锈了,但一般拿着这种剑的人都不一般。
一个散修哪怕再穷也不会用生锈的剑,而身为大宗门剑峰的内门弟子绝不会穷,所以这柄剑肯定不凡。
他赶忙拿出自己的身份牌和那张传音符。
“这位师兄,我是被故友叫来的,不知可否进入?”
那锈剑弟子看到任不欢没有因为锈剑而嘲笑自己,反而彬彬有礼,面色好看了一些。以前总有一些自以为是的家伙出现,然后都被他打哭,今日这家伙就不打了。
接过传音符一听,锈剑弟子立刻嘴角一抽。
原来是那家伙的故友啊!
“呵呵,原来是何师弟的故友。欢迎来到剑峰,何师弟的住处就在那个方向,你尽管去找他就是了。”
锈剑弟子突然变得那么好说话倒是让任不欢愣住了。
不过也没有深究,挥了挥手就向锈剑弟子指的方向而去,没有看到锈剑弟子复杂的目光。
“真是一柄不错的剑啊!”
锈剑弟子盯着远离的乌金剑感叹。
按道理他应该严格审查任不欢的身份的,但一接过传音符就没了必要。是那家伙的故友,他就不用拦了。他不是打不过那家伙,而是那家伙太可怕了,就连峰主都要退避三舍。
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。
任不欢御剑飞行没多久,远远就看见了一座孤立的院子,院子周围还弥漫着一股死气。
“嗯,是这里没错。”
任不欢呢喃一句,默默的拿出一张手帕,再拿出一颗香气弥漫的灵果包在手帕里,捏碎,然后搓揉,尽量让手帕沾满香气。
做完一切,把手帕撕下两小块,捏成豆状塞进鼻孔,然后用剩余的手帕蒙面。
“呼!做好准备了,应该没问题了。”
任不欢深深的吸了一口香气,顿时神清气爽,然后下了很大的决心向着满是死气的院子飞去,颇有种“风萧萧兮易水寒”的壮烈。
院内的人似乎感知到他的到来,主动打开院门。
任不欢远远看到一个熟悉的、身材高大健硕的身影站在院门口,再看到他鞋子附近仿佛冒着黑气,立刻确定了这人的身份。
“何武契,我来了!”
身材魁梧的何武契闻言,立刻露出了憨厚的笑容“七殿下,何武契等候多时!”
这家伙叫做何武契。
对,没有听错,就是那么牛逼哄哄的名字。而且人如其名,只要你见到他就会觉得这家伙恐怖至极,恐怕就是大乘期都不是他的对手。
原因很简单,这家伙从小就染上怪病,双脚长着脚癣,臭得惊天动地。
他的父亲何豹是小国的边疆大将。有一次他随父守卫边疆,正好遇到犬戎大举攻城。犬戎军队三十万,而且装备精良,骁勇善战。而边疆这边仅有五万,而且士兵参差不齐,一遇到犬戎军队高下立判。
就在城关要被攻破之时,何武契单枪匹马冲了出去。
因为跑得急,不小心把鞋子甩飞了,冲天的恶臭顿时蔓延整个城关。而何武契扛着大刀杀入敌军,一路上熏倒一大片敌军,几乎是无人可挡。敌军首领还没来得及撤退就被熏晕了,然后被何武契一刀削了脑袋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