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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八章 红薯是个好东西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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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年,闽中大旱,五谷少收。

陈振龙促其子陈经纶,上书福建巡抚金学曾,申报吕宋朱薯可以救荒。

当年,番薯试种成功,百姓之间一传十、十传百,于次年遍植福建各处。

陈振龙引入的番薯,有效解决了时年闽人饥荒之灾,陈家自此崛起,在福建当地享有很高声望。

至于眼下番薯这个名字,还要从福建巡抚金学曾说起。

当年,陈振龙为感激金学曾推广之德,欲将朱薯改称金薯,但遭后者拒绝。

金学曾以其由吕宋国引进,将之称做番薯。

名字什么的不重要,王在晋看重的是它易大量种植的特点,万历年福建那次饥荒已经证明,番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。

陈经纶承袭父亲衣钵,打算将番薯推广到全国更多地方,但是如当年福建巡抚金学曾那样的人已经很少。

饥荒,对百姓来说是足以令他们家破人亡的灾难,可对当地文官来说,这代表着可以再大捞一笔。

一旦某地发生饥荒,朝廷议来议去,总要赈灾。

赈灾,掏空了朝廷的太仓存粮与内库存银,地方上官员层层盘剥,最后发下去多少,消失多少。

饥荒问题没解决,反倒变本加厉,引起民乱。

此刻,京师内一座酒楼二层的雅间之中,就坐着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年轻男人。

其相貌,大概还不到三十岁,却已经一副老成深沉的样子,见他静静坐在椅子上,动也未动。

“哎呀!”须臾,一身便服的王在晋走进来,拱手笑道:“让陈兄久等了,实在失礼!”

陈经纶大笑几声,忙起身将来人迎进来,还端了摆正了一把椅子,道:

“王先生哪里的话,能结交您这样的人物,这是我陈家沾光了啊!”

王在晋心中没什么变化,顺着陈经纶的手坐下来。

其实,他心中也知道。

商人嘛,无利不起早,有这么一个可以大赚特赚,又于民间积累名声的机会,谁不会上赶着来。

当年这陈经纶父亲陈振龙自吕宋引入番薯,都说是为了闽地饥荒。

可但凡是有些眼见的,谁不知道陈家从里面名利双收,如今也有了不小的家业。

天下间,有些事儿,看破不说破罢了。

王在晋满面笑容,也道:“陈振龙为国为民,当为我大明番薯第一人啊!”

“我看,要让今上那位,给你们陈家立个牌坊才是。”

王在晋这话,让陈经纶听得暗暗皱眉,却也是大笑几声,待上菜的人退出去后,才又是道:

“哪里哪里,只是家父见闽地饥民遍野,实在不忍罢了。”

两人各有各的心思,都是互相扯皮。

王在晋静静抿了一小口桌上的茶,等着陈经纶给自己交底,陈经纶则在猜测朝廷到底是不是真的想推广番薯。

朝廷在此事上的认真程度,几乎决定了他陈家的朝夕存亡。

要知道,番薯这个东西,又好种又管饱,对饥民来说自然有如天眷,可是相对的,却也挡了某些人的财路。

现在的陈家,因这事儿被有些官员和商人联手打压,就快要不行了。

自己想要闯出条路来,就得找一个靠山。

这天底下最大的靠山是谁,不就是紫禁城里边那位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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