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 原点(二十八):三岁定八十(1/2)
舅父,全名余顺纹,家中排行第三,外婆的第一个儿子,身高一米六,五舅口中的“三寸钉”,“炒冷饭”日常中的热门话题。
“……那时我脸上长了很多红斑,三寸钉回来看见,嘲笑我‘猪头木面’,什么再也不想看见我,这是亲兄弟能说出口的话吗?弟弟生病了不问候一声,还这种态度,像谁欠了他似的!家里有什么事从来不肯出一分力,还在那冷笑,宣扬什么‘人不为己天诛地灭’!他但凡顾家一点,对弟弟妹妹照顾一点,家里能落到今时今日这步田地吗……”
外婆轻声叹息,“我就当没有生过这个儿子,从小就教不了、教不好……”
***
余迪智前面已经有两个女儿了,这第一个儿子自然就宝贝得很,给取名余顺纹,意为一切顺着纹理、一生顺遂。其实韶琼前面流产过,还有几个孩子养不大——在农村孩子早夭是常有的事,这个三儿子好不容易才保住,身体却孱弱得很,就跟瓷娃娃一样,打不得、骂不得,否则一生起病来辛苦的还是韶琼,要到处求医问药,还要抽身照顾他,本就繁重的农活也会因此耽误,有时只好交给养母代为照看。
这天,韶琼带着余顺纹经过南村村口,看到了一个卖宠物小狗的摊贩。刚出生的小狗毛茸茸肉嘟嘟的十分可爱。
“妈,给我买只小狗吧,我想要。”
余顺纹不停地央求。
可是,韶琼身上哪里能拿出一分钱来?当时每日吃食都是自家种的、养的,也没有余力拿去卖,集市在很远的镇上。好不容易凑下的一些零碎散钱,攒着应急用,以防哪个子女生病要去医院挂号看病,得花钱啊。只是没想到,无论藏得多严实,还是被余迪智翻了出来,偷偷拿出去,花了个一干二净,带回家一堆没用的钟表、收音机、旧书……
韶琼很无奈,先不说买小狗这钱花得值不值,她实在是拿不出来啊!又不能对小孩子撒谎,骗他怎么怎么样就给你买,因为万一真的到了许诺的状况下,依然买不起,孩子可不清楚大人的苦衷,只会怨恨,形成“说话可以不作数”的不良观念。
韶琼温声劝说:“顺纹啊,你奶奶家有条黑狗,等它配偶生了小狗,我就去问你奶奶要来给你玩,好吗?”她还能怎么样呢,只得先画个饼将孩子哄住,她也只能承诺这种她一定能做到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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