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九章,福春,杀鸡(2/2)
姜俊听了之后,心想:很贤惠的女子啊。虽说和我的风格合不来,我就喜欢那种能陪我消费的女孩。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像她这种女孩确实是很不错的。
秀芳听姜母当着姜俊的面夸赞自己,脸已经红了。结果姜母又说:“哎,小俊,你不知道,当初我把你的事迹告诉她的时候,她佩服的不得了,说才十七岁,就凭着自己的能力让家里摆脱贫困。其实,她当初还拿你这个大外甥做榜样哩!”
“哎呀,堂姐……”秀芳已经羞不可抑,轻轻揪了姜母一下。
这时,二婶王大花说道:“人家秀芳确实是好,住在我这里,怕给我添麻烦,有什么活都抢着干,今天这衣服就是她抢着洗的,来我这住了几天,什么活都干,可真不错啊。”
这话说出来之后,姜父和姜母的表情倒有些不自然了。
姜俊想了一想,就明白怎么回事了。
父亲姜福田和二叔姜福春是兄弟关系,姜福田到姜福春家住,在姜福春的眼里,肯定没什么问题。但是在姜福春的老婆,二婶王大花看来,就有点不乐意了。
而姜福田拖家带口,带着李秀英和姜小薇一起住在他们家,二婶王大花肯定就更不高兴了。
再到后来,李秀英的堂妹李秀芳来投奔她,王大花和李秀英的关系就已经比较远了,王大花和李秀芳的关系,那就更远了。家里又多了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方亲戚,王大花那还能高兴的了吗?
结果现在姜俊又来了,就算姜俊不想住,王大花也得以为姜俊也是来他家住的,那王大花心里是怎么想的,还需要形容吗?
好家伙,因为我丈夫和你们沾亲带故,在我家里住了五个人!
对此,姜俊完全能理解。而且他觉得,要是自己的父母给他们一笔钱,他们就会高兴起来了。但父母没给他这一笔钱倒不是因为没钱,自己平时总给他们钱,他们手里的钱,少说也得有一两千,之所以不给他们拿钱,多半是因为消费观念不同,父母不舍得。
想到这里,打定了主意。
等饭吃完之后,姜俊见旁边没人的时候,去找了他二婶,掏出五百块钱来,说道:“二婶,这五百块钱来你先拿着。”
二婶的眼睛,一下子就张开了。他们家虽说不穷,却也不算很富有。五百块钱,对于他们家来说,也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呀。
二婶说道:“小俊呀,你这是干啥?”
姜俊说道:“亲兄弟还明算账呢。我父母和小薇在你们家住了那么长时间,你能给他们提供地方,就已经算是帮了我们了。不能让你们吃经济上的亏吧。我先把话说明白了,我不在这住,秀芳应该也待不了太长时间,主要是我父母和小薇在这住。我估计他们应该待不了一年,就算待不了一年,这五百块钱也是你的。要是他们待了超过一年,我就再加五百块钱。你看怎么样?”
这段话说的入情入理,二婶心中已经十分愿意。毕竟姜父姜母和小薇平时有啥东西还是自己买,而且有时候买了好吃的,还一块吃。也就是吃饭的时候多做点,再给个房间住。他们一年的消费顶多也就一两百块钱,这相当于一年还赚了三四百块钱呢。在那个年代,就相当于收入翻了一倍啊。
二婶非常想收下,但还是得装作不好意思收。姜俊就把钱主动塞到了二婶的手里,二婶笑得嘴都合不拢了,把钱揣到口袋里,说道:“怪不得我听福田和秀英说我这大侄子有出息,现在一看,真有出息!”
转过头去,二婶就叫道:“福春,杀鸡!”
二叔奇道:“杀鸡干啥?”
二婶叫道:“给大哥他们家炖鸡吃!”